本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为民办“十件实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民生实事征集、申报、立项、实施到巩固提升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督考问效作出明确规定,旨在促进我市实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落地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办法规定年度实事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回应广大市民所急、所思、所盼,向市民承诺完成的一批惠民、利民政策或项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年度实事的落实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务必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办法将民生实事按照工程建设、服务管理等进行分类管理,规定市委、市政府每年通过省、市媒体征集当年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从征集事项中按受益范围、紧急程度、投资额度等因素统筹考虑,同时结合当年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计划,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谋划和申报年度实事项目,推动实事项目更贴近民生、体现民意。
办法明确民生实事项目按照“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要求,运用“数智督查”云平台进行跟踪和调度,即时掌握项目进度,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办法还明确对项目资金、手续、征拆等重点要素进行保障,规定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要优先保障“十件实事”项目资金,相关综合保障部门要主动支持实事项目的用地审批和相关手续办理。同时,建立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实事项目加强后续管理,及时开展“回头看”,使民生实事持续发挥惠民效果。
为保证工作效果,办法将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督查工作重点,根据责任分工开展跟踪督查,同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创新督查方式,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督查评议活动。并将实事项目的过程管理和全年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科学确定分值权重,对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和年终完成结果严格进行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