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农民意愿 形成攻坚合力

2020年05月03日08:41  来源:贵州日报
 

本报评论员

贵州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进程已过三分之一,时间越来越紧迫。在这样一个非常特殊的关键阶段,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心齐气顺共谋发展,是决定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的减贫实践充分证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硬仗打得好的地方,党群、干群关系都是非常融洽、和谐的。毋庸置疑,“尊重农民意愿”的为民情怀和治理智慧,夯实了群众认可度的民意基础。

在“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工作部署中,贵州再次强调“调整产业结构要深入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尊重农民意愿,严禁简单粗暴、强迫命令”,并要求一如既往“大力发扬抓具体抓深入的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是维护和构建良好党群、干群关系的基本方法论,其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的落实情况,可以清晰反映地方干部作风和治理能力,也是三个月“窗口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支撑可持续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角度看,一个聚焦点是产业培育。不管是进城还是留守农村,农村群众的发展都是希望开拓市场空间和撬动产业资源,稳住创业就业促增收的阵脚。在成功的产业培育特别是减贫产业探索过程中,显然是干部群众的共同力量在产生作用,但需要清醒认识到的问题是,这种共同力量,前提一定是尊重群众意愿,因为群众往往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过什么样的日子。

直接和农民打交道的“三农”领域工作,最忌讳的就是违背农民意愿搞冒进行动,即使农民意愿暂时与眼下部署有差距,基层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也不能以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方式获取“违心的认同”。特别是在事关脱贫攻坚战最后胜利的冲刺时期,更要与农民群众心连心,避免干群对立情绪的出现。

具体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各环节,尊重农民意愿是必备的干部素质。农村产业结构是逐渐推动的一个产业形态重塑过程,需要干部耐心解释和引导,操之过急往往得不偿失。尊重农民意愿,逐步达成干群意见一致,最终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融洽干群关系。有这种干群关系助力,推动、落实各项产业规划就会事半功倍。

农民意愿改变意味着观念、理念的变化。因为长期较为传统的生产方式影响,贵州不少地区农民群众市场意识不足。促进改变,肯定不容易。在偏僻地理环境、薄弱资源基础等不利条件制约下,让农民群众在短时间内看到发展前景,需要做若干扎实的解释和示范引导工作。知易行难,不下功夫搞调查研究、不踏实抓具体抓深入,这些工作就难有起色,“尊重群众意愿”就可能成为无源之水。

要做“尊重群众意愿”的知行派。各级领导干部应真正放下身段,倾听群众真实声音,吸收群众意见建议,为制定和实施决策部署、产业规划打好务实可靠的民意基础,唯此方能带领农民群众苦干实干,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创造不畏历史检验、深得人民认可的减贫佳绩。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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