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的士台班费 按80%比例收取

2020年05月01日08:29  来源:贵阳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4月30日,记者从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获悉,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5月1日至15日按80%比例收取台班费。

  据了解,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贵阳市出租车行业结合疫情防控、经营状况等实际,从2020年1月24日至4月30日,先后采取了减半和免收台班费的政策措施。

  2020年4月30日,贵阳市中心城区各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再次召开会议,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出租车运营状况,协商决定:再次倡议中心城区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广大车主,2020年5月1日至15日按经营合同约定台班费金额80%的比例收取台班费,5月份下半个月视疫情形势及社会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情况再做倡议及措施。

(责编:罗彬月、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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