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拥军爱军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日前,观山湖区对2017年制定出台的《观山湖区拥军爱军十六条措施》进行升级修订,新修订的《观山湖区拥军爱军十六条措施(修订)》以更大力度向辖区户籍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及家属进行困难救助、优先优待、创业就业帮扶、荣誉奖励。
一、困难救助措施
1. 筹措1000万元“观山湖区拥军爱军公益基金”,用于在享受各种社会保障政策后,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依然存在困难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本辖区户籍退役军人及其家属。
2. 优先将城镇无住房的本辖区户籍退役军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退役军人家庭,在国家政策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困难户1万元、低收入户2万元的建房补助。
3. 对居住在物业小区内的本辖区户籍低收入困难退役军人,协调物管公司为其减免10%以上物管费。
二、优先优待措施
4. 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本辖区户籍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放宽审查条件和事项范围,对符合条件和范围的,免费给予法律援助。
5. 驻区部队现役军人、本辖区户籍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开通公证“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免费办理公证。
6. 对本辖区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在区属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免费享受一次常规体检。
7. 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本辖区户籍退役军人子女申请就读区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由区人民武装部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收集核实汇总有关资料,按程序于每年5月4日至8月10日分批次提供区教育部门,再由区教育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按学段统筹满足入学需求。
8. 协调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对本单位退役军人职工每月工资待遇增加200元以上。
三、创业就业措施
9. 实施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建立退役军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岗位信息库、创业项目库,每年收集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15个创业项目并开展12场集中培训,每年为每名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辖区退役军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属提供不少于3次职业推荐、3次创业项目推荐及1次职业培训。
10.每年提供电商孵化器10个免费工位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对符合电商孵化条件且由退役军人主创的创业创新项目,优先进驻观山湖电商发展中心孵化器,免费提供一年孵化器工位1个。
11.对有电商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电商创业创新培训,并对通过培训为开展电商创业的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技能指导。
12.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创业融资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对提供创业贷款担保服务的,担保费率不高于2%每年。
13.提供100个警务辅警辅助人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四、荣誉奖励措施
14.对辖区户籍入伍的义务兵荣立一、二、三等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5.对辖区户籍入伍的现役军人(义务兵除外)荣立一、二、三等功,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16.对辖区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一本奖励2.4万元,二本奖励2.3万元,大专奖励2.2万元。(王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