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七项措施盘活存量土地

2020年04月10日14:02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人民网贵阳4月10日电(孙远桃) 4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做好土地精准供应,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关于做好土地精准供应盘活存量土地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通过7项措施进一步盘活全省存量土地。

《意见》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签定、土地出让金缴纳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按照黔自然资发〔2020〕4 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土地评估报告和已出具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的有效期可顺延,顺延期限为2020年1月24日(含)至省政府宣布疫情消除日(含)的天数。

强化“多规合一”规划引领。规划过渡期,各地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协同,保障有效用地供给。同时,注重建设用地精准供应。各地用好用活土地纾困资金,做好土地收储和出让。根据土地市场动向,准确把握供地数量、节奏、时序和结构,全力保障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项目尽快落地。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新增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土地优先保障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农业十二大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土地配置计划、土地精准供应依据。加快盘活存量土地,特别是城市、效区土地资源,增加土地收益,助力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推行“净地出让”供应模式。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禁止采取“现状”“政府收取纯收益”“生地净挂”等方式出让。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各地尽快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台账,逐宗分析批而未供原因,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制定针对性处置措施。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各地深入分析闲置土地原因,逐宗建立闲置土地处置台账,增强服务企业意识,走进企业,切实了解企业用地需求。

创新存量土地利用方式。各地大力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做好企业发展用地保障。区位条件、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市、县,积极开展“标准地”出让探索,加快产业项目落地。有条件的市、县,可开展工业用地混合利用方式探索,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已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需改变土地用途盘活存量土地,在符合城市(镇)规划的前提下,可按规定补缴出让金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支持利用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产发展国家鼓励的新产业、新业态,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暂不变更。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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