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三重督办”工作机制 提升“惩腐打伞”硬实力

2020年04月03日09:4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黔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们对全州‘惩腐打伞’工作采取‘三重督办制’,即委领导亲自督办、州纪委业务室对所联系的县(市)案件线索或专案组重点线索督办、州纪委扫黑办统筹督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向主要负责人发出工作提示单、点对点督导等方式,督促县(市)纪委监委加强涉黑涉恶‘三类’问题查处,并组织学习中纪委通报‘三类’问题典型案例、常见黑恶势力‘保护伞’类型和群体等相关内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黔南州纪委监委加强对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多重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为加大深挖彻查力度,黔南州纪委监委定期分析评估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和不足,及时查缺补漏,做好线索甄别、研判,加大线索处置力度。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主动跟进核查、循线深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我们重在提升‘惩腐打伞’工作的硬实力,不仅聚焦‘督’和‘战’,更聚焦“制”的建立,有制度的支撑,才能保障此项工作取得实效。”黔南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探索符合派驻监督、审查调查监督、巡察监督的多维度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战果扩大及循线深挖工作。

(黔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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