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出台实施方案 安排50亿元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

2020年03月13日12:45  来源:贵阳日报
 

本报讯 3月1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后,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省财政厅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安排50亿元支持贵安新区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安排50亿元支持贵安新区开发建设。从2020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连续5年共计补助50亿元,用于支持贵安新区开发建设。为支持贵安新区用好用活土地资源,省财政将根据省级分享贵安新区的土地出让收益入库情况,按年进行清算后,全额予以返还。对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财税领域实施的改革,优先安排贵安新区开展改革试点,鼓励贵安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

《实施方案》明确,增强贵安新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省财政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对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共同补充出资机制,省财政分步向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50亿元。在2019年至2020年分别以资本金方式已注入贵安开投公司13亿元和10亿元共计23亿元基础上,对于待安排的27亿元,省财政将结合贵安开投公司转型升级等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在2021年及其以后年度逐年予以安排,增强贵安新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积极支持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贷款融资进行展期重组,降低偿债成本。

同时,将省级分享的财政收入超基数增收部分全额返还贵安新区。在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框架内,以核定的2011年财政收支为基数,将贵安新区省级分享的增量收入全返的支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2020年至2025年,省级分享的税收收入全额返还贵安新区。省财政将根据省级分享贵安新区的收入入库情况,按年进行清算后,予以全额返还。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强对支持贵安新区资金、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统筹使用好各项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实,积极开创新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彭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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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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