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苗鄉母親河水清河暢人和

——記《鬆桃苗族自治縣鬆江流域保護條例》立法實施紀實

2020年10月12日17:43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每座城市都有屬於自己的河流,灌溉土地,滋養人民。鬆江河是74萬鬆桃人民的母親河,她發源於梵淨山,九曲十回盤繞在桃源大地,用優越的水資源孕育了苗鄉的溫潤生態環境,又用潔白的河流滋養了一代又一代苗鄉人。近年來鬆江河受錳礦污染嚴重,加上沿河兩岸肆意排放的生活污水,進一步加劇了河流污染,導致水質下降、水生態受損。鬆江河由於流域范圍廣,是跨省、跨縣河流,當地政府與周邊縣缺乏有效的協調處理機制,河流污染治理工作收效甚微,鬆江河因此成為了遠近聞名的“臭水河”。

《鬆桃苗族自治縣鬆江流域保護條例》實施啟動大會。

回應呼聲,高精度明確立法項目

鬆江河孕育過苗鄉文明,同樣苗鄉人應該延續鬆江河的生命。“母親河”受到污染,苗鄉人民反映最為強烈。2016年12月,鬆桃自治縣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代表意見建議中,關於加強鬆江河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見建議有12件佔比達10.3%。2017年3月,通過全縣范圍內的抽樣調查,“建議開展鬆江保護立法”的比例佔到52.6%。為回應群眾呼聲保護鬆桃母親河,踐行綠色發展理念,鬆桃自治縣人大合理運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權,結合實際為鬆江量身制定單行條例,保障群眾飲水安全,助推全縣水生態高質量協調發展。

2017年5月,鬆桃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將鬆江流域保護立法工作列入議事日程。6月,組建了《條例》領導小組、起草工作組,《條例》制定工作正式啟動。按照“飲水思源、治污尋源”的工作思路,立法工作組走遍了鬆江流域的干流和一二級支流,深入鬆江流域沿岸鄉鎮、街道、社區、村寨、企業等開展了廣泛調研,與沿岸群眾、干部、企業負責人等進行了深入交流,全面掌握了鬆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現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廣大群眾對保護成效的主要期盼。《條例(草案)》起草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扣突出問題,緊盯保護成效,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把飲用水水源安全、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作為主要規范內容,力求通過《條例(草案)》,保障、引領和推動鬆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實現“水清、河暢、岸潔、景美”的美好願景。傾聽群眾心聲,回應民眾關注,精准選擇項目,細致充分調研,為高質量的河流保護立法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鬆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深入鬆江河段開展執法檢查。

科學立法,高質量立法保護河流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在規范內容和制定程序均有嚴格的要求。鬆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在鬆江流域保護立法工作中始終堅持人大主導,力求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規范的立法程序形成高質量的民族立法,用高質量立法推動鬆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

堅持科學立法,針對突出問題進行科學的制度設計。一是防治河流污染問題。錳礦開採、電解錳生產、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生活垃圾亂丟亂放是鬆江污染的主要來源,立法中側重於規范錳礦開採和加工、完善城鎮雨污分流管網建設配套等方面作出規范,努力促進相關產業達標排放。《條例》還規定縣鄉政府應當完善農村環保設施建設和城鎮雨污管網配套建設。二是設立跨行政區域協調聯動保護機制。鬆江河是跨省跨縣跨行政區域的河流,面臨河流生態環境保護跨行政區域協商的難題。在《條例》的制定期間,立法領導小組多次與重慶市秀山自治縣人大常委會、湖南省花垣縣人大常委會交流、探討、協商,就建立鬆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跨行政區域協調聯動機制達成了共識。為此,《條例》中擬定了鬆江流域河流生態保護跨行政區域聯動協調保護機制,力求通過該機制實現鬆江流域的共治、共管和共享。三是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明確了鬆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分為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二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詳細規定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各類禁止事項,為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制定了嚴格的保護措施。四是建立縣、鄉、村三級河長制。《條例》明確鬆江流域保護實行河長制,分級分段設立河長,鬆江流域沿岸村民委員會可以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村級河長制。《條例》規定了河長制的考核及結果公布,明確了鬆江流域河段水質標准與水功能區一致。《條例》還明確了建立出境斷面水質監測制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本行政區域出境斷面水質負責。五是規范河道管理。《條例》針對河道違規設障和非法捕魚等突出違法行為作出了限制性規定。為了解決河道違規設障清理難的問題,明確了水行政主管部門為具體執法部門,負責依法清障。為了打擊違法捕魚,明確了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毒魚、電魚、炸魚或者使用小於規定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等行為的處罰措施和處罰幅度。

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廣泛開展意見征求工作。鬆江流域保護立法工作中,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堅持多形式、全方位傾聽各方意見和建議,先后向流域沿岸鄉鎮、村寨、場礦、養殖場等征求意見數百次,在水務、住建、城管、環保等主管部門召開意見征求會二十余次,通過官方網站開展網絡意見征求,通過書面形式在縣十六屆二次人代會上征求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意見建議。為了加強與重慶市秀山自治縣、湖南省花垣縣的聯動協調機制,縣人大常委會還先后數次赴重慶和湖南相關區縣開展意見征求工作。堅持依法立法、規范立法,嚴格遵循的立法程序要求。縣人大常委會選聘法律、環保、民族文化專家組建了立法專家咨詢委員會,高質量高水平推動立法意見征求和修改工作。縣人大常委會積極邀請省人大專門委員會有關領導、專家介入指導立法工作。2018年11月和2019年3月,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員先后兩次在貴陽召開了論証會,省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共14家單位參會,對《條例》進行充分了論証,《條例》於2019年5月31日獲得貴州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批准。2019年10月1日,《條例》頒布施行。

鬆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唐永明開展鬆江河流域執法檢查。

剛性監督,高水平推動條例實施

制定地方法規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法定職責,監督地方法規的實施更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條例》頒布施行一年來,自治縣人大常委會統籌運用監督權、建議權,開展剛性監督,通過代表建議、專題調研、專項視察、聽取專項報告等形式推動條例高水平實施。代表履職促進條例實施。縣十六屆四次人代會上,代表提出關於“加強《條例》實施”的建議、意見3條,縣人大常委會及時督促相關部門積極辦理代表建議意見。截止目前,3條建議意見已經辦理並答復代表,辦結率和代表滿意度均達到100%。二是專項監督促進條例實施。今年8月縣人大常委會組織省、市、縣、鄉四級人大代表30余人,就《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專項視察。視察組分赴鬆江河源頭、主要支流、干流等重點河段以及縣水務局、環保局等主管部門,細致查找問題,科學分析原因,精准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9月底,縣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專題聽取縣人民政府《關於<鬆桃苗族自治縣鬆江流域保護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審議意見。

精准選題,科學立法,有效監督,一年來鬆桃苗族自治縣人大及常委會和縣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積極回應人民呼聲,高質量開展民族立法,高水平推動法律實施,用有力舉措和實干擔當讓苗鄉母親河更加水清河暢景美人和。(文/圖 曹歡)

(責編:吳鋒(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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