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惠榮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20年09月08日14:26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西安9月8日電 (記者 張一辰)記者8日從陝西省紀委監委獲悉,銅川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惠榮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查,張惠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做選擇、搞變通,陽奉陰違,脫離實際,盲目決策,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對抗組織審查,串供、轉移証據,訂立攻守同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慶事宜,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對涉及民生提案和分管的扶貧工作,庸懶無為,敷衍塞責﹔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靡,貪圖享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日前,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銅川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惠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陝西省紀委監委稱,張惠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政治上麻木糊涂,對黨中央決策部署置若罔聞、陽奉陰違,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將公權力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敗壞一方政治生態﹔經濟上貪婪妄為,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亦官亦商,大搞權力尋租,長期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系﹔為官不清廉,從政失操守,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張惠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惠榮1961年10月生,陝西神木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榆林市委常委、府谷縣委書記﹔銅川市委常委、副市長﹔銅川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2019年9月被免去銅川市政協黨組書記職務﹔2019年10月被免去銅川市政協主席職務。

(責編:陳晶晶、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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