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趙相康)6月18日12時,第4期多彩貴州文旅消費券將在多彩寶APP准時發放。
與前3期有所不同,此次總價值為2250萬元的多彩貴州文旅消費券支持微信核銷,每套消費券共2張,補助總額150元,分別為“滿100減50元”券、“滿200減100元”券,每人每批次可領消費券1套,共發放15萬套,發完即止。
除了給力的消費力度補助,本輪文旅消費券的使用范圍也將更大、更廣。在貴州省內經營,且具備微信收款條件的A級旅游景區內特許經營項目,景區周邊農家樂、餐飲﹔溫泉旅游區、精品及優品民宿、星級農家樂﹔影院、劇院、書店等文化娛樂場所﹔互聯網服務場所,以及銷售貴州旅游文創商品的經營場所,全都可以使用。
同時,文旅消費券的使用也將更易操作。用戶通過多彩寶APP成功領取消費券后,由微信平台核銷,消費者可通過“微信→我→卡包”查看,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商家門店消費時,通過微信付款直接使用消費券抵用。
6月18日,持貴州本地身份証和外地在黔的用戶需要提前下載“多彩寶APP”完成實名認証,並在12時整准時進入首頁“多彩貴州消費券”活動專區內的“文化旅游消費券”中領券。
成功領券后,可在10天內使用,過期券將會被收回。而且消費券僅限本人使用,用戶單筆消費可使用1張,每張券隻能使用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