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駐第二十二紀檢監察組:善用監察建議 維護政治生態

2020年06月11日10:12  
 

“建議你廳從嚴要求廣大黨員干部,加強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填報督導工作,強化警示懲戒,切實發揮黨組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近日,省紀委監委派駐第二十二紀檢監察組向省商務廳發出一份監察建議書。

原來,派駐第二十二紀檢監察組在對省商務廳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廳干部樊某某在2019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填報中存在瞞報、漏報多項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且情節較重,已構成違紀。派駐第二十二紀檢監察組隨即展開了調查,最終樊某某受到政務處分。

同時,派駐第二十二紀檢監察組還結合巡視反饋問題和日常監督發現的情況,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中存在管理薄弱的問題,向省商務廳發出監察建議,並向5家監督單位發出情況通報。

為確保紀檢監察建議書“指向准”、“提得准”,派駐第二十二紀檢監察組在實踐中堅持靶向出擊,瞄准主體責任履職問題,在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之前,全組充分討論征求意見建議,全面精准分析研判主客觀實際問題。同時為督促被監督單位“改得好”,避免“一發了之”,該組還嚴格按照“誰建議、誰跟蹤”的原則,強化跟蹤、完善台賬,明確整改要求、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時限,通過電話督辦、實地督查等方式定期“回頭看”,推動監察建議落地,切實發揮紀檢監察建議的“最大效能”。

監察建議書發出后,立即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省商務廳收到監察建議后,該廳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安排部署,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加以落實。各監督單位認真查漏補缺,其中:省市場監管局排查出2位同志、省藥品監管局排查出3位同志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填報存在問題,均得到及時妥善處置。

“要善用監察建議,根據監督和調查結果及時履行監督職責;要及時跟蹤督促,防止‘一發了之’;要‘小題大做’,以改提質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切實維護良好的政治生態。”派駐第二十二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表示。

(省紀委監委派駐第二十二紀檢監察組)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貴州新聞推薦

移動端新媒體

  • 貴州頻道微信公眾號貴州頻道微信公眾號
  • 貴州頻道手機版貴州頻道手機版
  • 貴州頻道新浪微博貴州頻道新浪微博
  • 貴州頻道頭條號黔沿貴州頻道頭條號黔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