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懲戒為“醫鬧”釜底抽薪

2020年06月05日10:06  來源:廣州日報
 

在天津,“醫鬧”即將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了。日前,天津制定《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明確把6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列入治理范圍,並擬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人員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實施15項針對性的聯合懲戒措施。

治理“醫鬧”一直是社會熱點。統計顯示,近年涉“醫鬧”案件發生率有所下降,但案件曝光率有所增加。2015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醫鬧”入刑,強化了刑事制裁的手段。今年6月1日,我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正式施行,明確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而聯合懲戒則為刑事制裁手段提供了一種系統的配套和補充,促使不同層次、相互聯動的各種制度形成“合圍之勢”。

清除“醫鬧”要從其成因入手,形成多元化治理。所謂聯合懲戒,便是指借助社會信用體系,跨部門聯合執法,讓失信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醫鬧”人員一旦被列為失信行為人,會被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限制被招錄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要撤銷相關榮譽,取消參加評先評優的資格,等等。這一系列措施借助了經濟的、管理的方法,從失信者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分別施以懲戒和管控。

實際上,“醫鬧”頑疾,與背后的“職業醫鬧”密不可分。“職業醫鬧”往往充當了指導參謀或馬前卒的角色。2018年,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等28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劃定了6類涉醫違法犯罪。天津版的征求意見稿在此基礎上,強調了“全鏈條”遏制“醫鬧”。當下,“職業醫鬧”不除,醫患關系便難以回歸正軌。聯合懲戒對“職業醫鬧”實施精准“點穴”,可以看作是對近年來這類人員頻頻插手醫患糾紛所做出的一種現實應對。

一段時間以來,“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觀念根深蒂固、頗為流行。這種觀念實則構成了“醫鬧”存續的土壤。患者和家屬作如是觀,“職業醫鬧”便會瞅准“商機”,從中鼓動滋事。如此一來,“醫鬧”更難以根除。而聯合懲戒的“組合拳”,從調整行為習慣入手,能影響至人們的思想意識層面。這會為從根本上遏制“醫鬧”、重塑醫患關系,奠定扎實的基礎。當全社會對“醫鬧”堅決“零容忍”,清淨與和諧便會常駐診室和病房。(楊博)

(責編:羅彬月、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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