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通知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

2020年05月14日09:41  來源:中國婦女報
 

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富東燕 發自北京 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編辦、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據崗位需求,科學合理地設置招聘條件,不得設置指向性或與崗位無關的歧視性條件。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大事業編制挖潛、創新和統籌調劑力度,盤活用好現有資源尤其是教育系統各類事業編制,落實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充分考慮多種增編因素,科學合理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的中小學教師崗位。

通知強調,要支持各地加強幼兒園編制配置,有條件的省份每年核定一定數量的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招聘學前教育專業高校畢業生到幼兒園就業。中央財政在分配相關資金時,將統籌考慮各地幼兒園專任教師數因素,支持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在中小學幼兒園(含“特崗計劃”)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中,要根據崗位需求,科學合理地設置招聘條件,不得設置指向性或與崗位無關的歧視性條件。

通知指出,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中小學幼兒園按照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規定,可以適當放寬年齡、學歷、專業等招聘條件,拓寬招聘渠道﹔可以拿出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縣、本市或者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

通知表示,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計劃的省份,可以按規定依次遞補聘用或組織二次招聘,保証招聘完成率。實施地方“特崗計劃”的省份,要統籌中央和地方兩級“特崗計劃”使用,優先完成中央“特崗計劃”。2020年中央“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對湖北省招聘計劃和湖北籍以及湖北高校畢業生予以適當傾斜支持。

通知明確,各地要加大就業政策落實力度,支持民辦學校積極吸納就業,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落實稅收減免、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等扶持政策。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落實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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