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貴陽4月8日電(龍章榆)4月7日,記者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與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在辦理執行案件中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在執行非涉農民工工資案件中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通知》指出,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重要民生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通知》明確,如農民工非案件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在案件執行中,對依法設立的農民工工資保証金賬戶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原則上不得採取凍結、扣劃等強制措施,確保專款專用。對農民工工資保証金賬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之外的農民工工資專款,人民法院如需採取凍結、扣劃等強制措施,必須依法、審慎。
人民法院在審查執行異議時,除依法收集、調取相關証據外,可函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相關情況,對提供的相關情況及審查意見,人民法院經依法定程序審查無誤后,應予採信。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不實或虛假情況及審查意見,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