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9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發布消息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山西省呂梁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劉雲晨作出逮捕決定。
山西省紀委監委2月27日通報稱,劉雲晨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他被指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變相公款旅游﹔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金﹔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嚴重違法行為聽之任之、失職失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劉雲晨生於1963年8月,1983年9月參加工作。2009年8月晉升為呂梁市委常委以后,他曾兼任市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等職。2015年12月出任呂梁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019年9月被免職。
另據最高檢9日消息,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吉林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劉培柱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劉培柱在擔任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吉林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常務副廳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本人或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內蒙古醫科大學紀委原書記馬仲奎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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