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當首例:疫情防控期間聚集“搓麻將”,妨害公務被判刑!

2020年02月21日13:01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庭審
庭審

2月21日上午,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疫情的妨害公務罪案件,並當庭宣判。這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烏當轄區內審判的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被告人韋某、陳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被告人韋某某被判處拘役4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 2月12日21時37分許,貴陽市公安局烏當分局百宜派出所值班民警肖某某接到該轄區村民電話報警,於是帶領警務助理劉某、郭某、張某駕車趕前往百宜鎮羅廣村出警。當民警在羅廣村尋找報警人時,發現有人違反疫情防控期間的相關規定,聚集在村民林某某家中打麻將,便到林某某家中制止。民警肖某某亮明身份並當即告誡疫情防控期間禁止人員聚集,同時對被告人韋某某、陳某某與林某某等聚集人員進行登記。在此過程中,被告人韋某帶著村民到林某某家中圍堵執勤民警,打砸麻將及麻將機,並對民警及警務助理進行辱罵,被告人韋某某則拉扯輔警張某並威脅說:“我認得你,可以隨時去找你,我不砍你,我不是人。”隨后又將輔警郭某推出門外,被告人陳某某扯掉輔警郭某的口罩及執法記錄儀。隨后,民警肖某某等人發現警務車輛被村民車輛堵截,准備走路前往處理報警之事,但被告人韋某某、韋某、陳某某等人不准民警離開,提出要與民警一同找報警人核實是不是專門來抓他們打麻將的。當民警與被告人韋某某、韋某、陳某某到達報警人黃某某家中時,白家院組組長也到場勸說后村民才將圍堵警務車的車輛挪開,民警肖某某及3名警務助理才得以離開。被告人韋某某、韋某、陳某某等人使用暴力威脅、辱罵、圍堵民警肖某某等4人及警務車輛長達1小時左右。

烏當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某某、陳某某、韋某在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期間,多人聚集且不拒配合執法人員的防疫措施,而以推攘、威脅、辱罵、圍堵的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措施,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五款之規定,構成妨害公務罪。

庭審中,3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和証據均無異議,並真誠認罪悔罪,3名被告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僅沒有為國家為社會分憂,反而還在添亂,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給自己和社會帶來的惡劣影響。3名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並簽俱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該案自案發到審判僅9天時間,體現了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對相關案件從嚴從快的審理原則,充分發揮了審判職能作用,有力地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的良好秩序。(烏當區法院供稿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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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鄧慶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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