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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流域保护条例》 实施动员大会召开

2021年07月22日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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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动员大会召开。印江县委书记张浩然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秦会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圣仙,县政协主席饶继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翊斌,县委副书记杨小平、付源泉,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在家领导,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经开区班子成员及其他在职县领导出席会议。

张浩然指出,贵州是长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乌江是长江在我省境内最大的支流,印江河是铜仁境内乌江的主要支流,印江河的水质状况直接关系乌江流域的水质,也关系到长江流域的水质。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保护印江“母亲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做好印江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一江清水送下游”。

张浩然强调,贯彻实施好《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推进印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好职能职责,确保《条例》实施落到实处。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努力营造党委政府重视、管理机构主抓、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印江河流域环境执法检查,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秦会刚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强化《条例》学习运用,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支持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保护的监管合力,奋力推动印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志宏对《条例》作了说明,市生态环境局印江分局、县水务局分别作表态发言。

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人大(工委)主席(主任),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室主任,县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印江分局全体班子成员,印江河流域内乡镇(街道)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沿岸部分村(居)党支部书记,以及《条例》起草组全体同志参加动员大会。(谢开富)

来源:印江县政府网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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