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二纪监察组扎实履行监督首责,对被监督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落地、落细。
该组制定《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两个专项监督小组负责对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贯彻落实《责任清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监督内容、监督时限以及工作要求。同时通过参加党组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促两家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要求,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方案,认真梳理《责任清单》中涉及的责任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及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同时,制作监督任务、问题整改台账等“四本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一一对账销号。通过经常与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面谈了解、查阅资料、工作提醒提示等方式跟进了解工作进度,重点查找在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工作措施中是否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空喊口号,措施不具体、留痕不留心,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此外,制定实地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组建联合检查组,赴铜仁市、六盘水市等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两次实地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6个,检查组均现场反馈、提出整改要求。
“我们将及时把发现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台账,持续对两家单位贯彻落实《责任清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