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近日,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受邀前往省林业局、省地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纪检审计干部以及青年干部参加的关于“依法行政”和“执纪规则”方面的培训班,从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两个方面,结合案例剖析给参训学员上了场生动的专题课。
在省林业局课上,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在对党纪党规进行讲解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围绕《刑法》中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玩忽职守罪等10个最常见且最容易触犯的职务犯罪类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省林业局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用身边人与身边事给大家上了一节警示教育课。
在省地矿局课上,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对什么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从概念上进行了解释,阐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执纪原则。通过案例解读了执纪政治性和执纪中法与纪、法与情的贯通融合,并点明了“三个区分开来”的目的既是给敢担当敢作为、敢闯敢拼的党员干部吃颗“定心丸”,又要让那些跨越红线、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受到应有惩罚,为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提供了依据,为破解“洗碗效应”和解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指明了方向。
“这堂课讲得很生动,对自己的触动很大,有些平时不当回事的举动在不知不觉间竟然已快触犯到法律的边界线,课后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参训学员感慨道。
“希望大家在以后工作中能够加强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学习,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在讲座结束时表示。(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