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公安分局阳光派出所开展出租屋申报备案工作培训

2021年05月28日10:28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据花溪区人民政府网消息: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的发生,5月21日,花溪区公安分局阳光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出租屋备案登记培训。

据了解,自今年3月2日起,贵阳市的房屋出租户都需在贵阳市公安局“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进行出租屋备案登记,如实登记居住人信息。

培训现场,我区一名房屋出租户因未及时为租房者申报居住登记,被罚款200元。

据阳光派出所民警张丽娟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罚款。此外,房屋出租户也可通过关注“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访问平台或者通过扫描房屋门牌二维码进入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责编:唐杰(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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