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2021年05月12日20:04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人民网贵阳5月12日电(李宇) 5月11日,记者从安顺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批准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是安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第一部由安顺市人大常委会自主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内容适用于安顺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寨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但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国土空间规划范围的村寨除外。

《条例》共有六章四十四条。分为总则、村寨规划、村寨建设、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结合安顺实际,明确了村寨规划建设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细化落实措施;对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耕地保护、选址要求、审批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规范,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了有序衔接。

《条例》中明确,农村村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退旧改新的原则,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由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审批,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条例》还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及其建(构)筑物。

《条例》中指出,农村新、改(扩)建住房面积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楼层数不得超过3层,层高一层不超过4米,二、三层不超过3米。同时,对未获得农村宅基地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面积、层高、楼高和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的,以及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范围施工的个人和单位,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于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针对村寨的道路、消防、污水、垃圾、绿化等建设管理进行规范,创设性增加鼓励性条款进行调整,通过加强对村寨建设的有效治理,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晓路表示,《安顺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安顺市运用法治手段破解村寨规划建设管理难题的探索实践。《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顺市村寨建设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促进乡村有序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依据,对于推动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安顺市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安顺样板”。

(责编:吴锋、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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