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杜安妮 陈富丽)为充分发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调解作为解决劳动纠纷的首选手段,通过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心与心交流的服务模式,使劳动争议得到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至仲裁案件审理全过程,按照案前、庭前、庭中、庭后“四调一体”调解仲裁体系,推动文书制作和调解双管齐下、同步进行,以优先调解为常态,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仲裁调解常态化。同时,对仲裁请求进行梳理与归纳,找出矛盾焦点,引导双方就焦点内容进行交流,并提出初步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讨论,及时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保障劳动争议调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2020年,共处理案件1219件,同比增长68%;结案率100%,一裁终局率达75%以上。
积极倡导调解速度。在立案工作中,工作人员会适时对案件进行分流引导,将案件分为小额争议、事实清楚、争议不复杂等多种类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有序维权,增强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主动性。同时,对每一个案件认真分析研究,努力搭建平台,讲理由、找依据、寻方案,力促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降低维权成本,进而提升双方当事人满意度。2020年,共调解处理争议纠纷499起,案件调解率达43.77%以上,双方当事人回访满意率达100%。
目前,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司法部门,建立仲裁院、人民调解联调模式,进一步完善调解服务机制,依托专职调解员、驻院的人民调解员力量,深化仲裁调解、人民解调、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为已立案的仲裁案件开展调解提供法律层面的助力。2020年7月至今,驻院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争议案件65件。
同时,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积极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推进仲裁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会干事、能干事、能成事的功底和本领,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