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检察院以刑事和解钝化矛盾纠纷

2021年03月11日14:21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据紫云县人民政府网消息:“感谢检察官给孩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以后我一定严加看管,让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近日,经过紫云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因口角言语引发出手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家属与被害人周某某达成和解协议,郭某某的父亲对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化解双方矛盾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该案系言语纠纷引发的轻伤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在把握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认为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均有赔偿和解的意愿后,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金履行到位,被害人亲属也出具谅解书。后本院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对郭某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此次刑事和解的达成,既及时为被害人挽回损失,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又有力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县委政法委)

(责编:吴锋、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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