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纪委监委:探索“乡案”集中审理新模式提升办案质量

2021年03月05日14:45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工作人员开展审理工作。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工作人员开展审理工作。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近日,笔者从观山湖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获悉,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查审分离,切实解决全区基层纪委(纪工委)人少案多、审理人员不足、查审不分、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该单位不断创新审理方式,探索了“乡案”集中审理新模式。

据了解,该模式实行集中审理查审分离,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不再承担本辖区立案审查案件的审理工作,审查结束后均移送区纪委“乡案”集中审理组进行审理,有效解决了基层纪委(纪工委)人少案多、查审不分的问题;同时,实行集中办公轮岗审理,将办公地点设在区纪委案件审理室,集中审理组人员从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专职审理人员中抽派,按轮岗制在集中审理组办公地点开展“乡案”审理工作。

此外,“乡案”集中审理新模式还实行集中培训专职审理,集中审理组轮岗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相关审查调查工作,专职负责“乡案”集中审理工作;同时,规范流程完善程序,制定《集中审理工作流程及质量要求》,对集中审理“乡案”流程、审理标准及处分权限等事宜进一步规范,以达到定性标准一致、量纪尺度恰当、工作资料完备等要求。

观山湖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轮岗集中审理,一方面可不断提升轮岗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审理其他镇(街道)办理的案件,达到以案代训、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目的。另一方面,可发挥传帮带作用,让相关人员将轮岗学到的审理知识带回原工作岗位,用以指导本单位审查调查工作。

“2021年实行‘乡案’集中审理以来,1-2月共受理‘乡案’11件,退回办案单位补充完善资料6件,结案3件,2件正在审理中。”据该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单位将严格按照“乡案”集中审理新模式开展好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乡案”办理质量。(廖兴丹 陈婷)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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