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纪检监察:精准开“药方”跟踪督整改

2021年02月26日12:27  来源:贵州日报
 

“部分乡镇财政所未将村级集体公益林补偿款纳入村级财政账户集中统一管理。请你局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建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近日,绥阳县纪委县监委针对查处的村级私设“小金库”违规管理和使用村级集体公益林补偿款的问题,向该县财政局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扎紧制度笼子。

近年来,绥阳县立足监督首要职责,针对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靶向治疗,及时向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提升监督质效。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必须做到有的放矢。”绥阳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县监委根据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以及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分析问题根源,找准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向责任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限,督促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实现监督触角抵达“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打折扣,该县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由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部门负责跟踪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同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部门的监督,向未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部门下发工作提示,全程督办,确保整改效果。

此外,该县还将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内容,对整改落实不力或整改成效较差的,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杜绝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殷丽 石芝谋)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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