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组建以来,坚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持续在做深做细做精监督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2020年年中我们首次召集市、州纪委监委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共商推动公安机关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举措。”据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组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制定关于省、市两级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联系协作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破解制约工作发展难题。
据了解,联系协作工作机制分为六大部分,规定了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联系协作工作必须在各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按照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并明确了信息互通与定期会商、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移交、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协作配合、调查研究协作配合以及其他协作事项等5个联系协作事项范围,同时还对有关程序、权限、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派驻机构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全面进行重组,大部分处于对公安行业不了解、业务不熟悉的改革‘过渡期’‘适应期’,日常监督存在切口不准、精度不够、重点不清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构建协作工作机制,聚焦派驻监督薄弱环节,着力推动释放制度效能,搭建了省、市两级派驻机构交流沟通平台,着力发挥“以老带新”的纽带作用,积极帮助支持市级派驻机构尽快适应新角色、新形势、新任务。
“下一步,将分批到各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调研,了解机制运行情况,共同解决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作机制,持续推动制度机制有效运转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