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社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见效

2020年12月15日09:10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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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定珲)12月10日,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2020年度该市社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11月,六盘水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85.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0.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9.5万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1.5亿元、支出70.6亿元、当期结余0.9亿元、累计结余52.6亿元。

据介绍,近年来,六盘水市社会保险部门不断夯实社会保险经办基础,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六盘水市企业养老保险顺利实现省级统筹,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深入实施,待遇水平逐年调增,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

六盘水市将疫情防控和经办管理服务同安排同部署,全面精准落实上级部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困难人群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方面,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器”“稳定器”“安全网”作用。

今年,为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助力“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六盘水市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一系列阶段性调整。

降低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比例降至16%。2020年疫情期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继续按单位0.7%、个人0.3%执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继续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

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三种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三种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延长缴费期。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微企业,最长可缓缴6个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缴费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可申请暂缓缴费。

发放稳岗补贴。2020年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100%。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首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其次,发放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原参保现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同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满1年失业农民工,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社会保险惠企政策覆盖六盘水市所有参保企业,为企业注入流动资金规模约16亿元,有效纾解企业资金压力。其中,继续实施降低费率政策,共减征社会保险费7.1亿元;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共减免社会保险费6.1亿元,其中减免大型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保费2亿元,免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保费4.1亿元;延期缴纳社保费,共批准117家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1.6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全市发放1614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0.4亿元、涉及就业岗位10.8万个;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对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2.3万人次、475.9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共对8178人发放609.66万元,更好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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