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黄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压实主体责任

2020年11月16日08:29  
 

“作为单位‘一把手’,你对重要岗位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日前,黔东南州黄平县某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县纪委监委进行约谈。

今年以来,黄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制作《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流程图》,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列出各级党委(党组)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出现宽松软,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干部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够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规范的具体责任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

在具体工作中,黄平县纪委监委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分析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重要参考,切实形成菜单化明责、精细化履责、网格化督责、实绩化考责的完整责任链。

此外,黄平县纪委监委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察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把脉问诊”,着力查找各级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脱贫攻坚作风不扎实等方面的“病灶”。同时,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中,着力发现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对认识不到位、运用不主动、不经常的,及时予以纠正。对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或者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当、搞宽松软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截至目前,全县因落实主体主任不力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人次。

“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要推动各级党组织主动耕好自家‘责任田’,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果。”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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