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学院纪委: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放大震慑效果

2020年11月12日08:41  
 

“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认为不是主动要求承建单位宴请就不是什么大问题。直到学院纪委找我谈话,我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这也暴露出自身在思想觉悟上存在严重不足……”近日,贵州商学院组织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该校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在会上深刻检讨道。

2019年12月,贵州商学院纪委收到省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后,迅速展开初核,摸清情况后即依纪依规对贵州商学院原建设办主任杨某同志立案审查。

经查,2015年3月,杨某同志带领原建设办15人外出考察期间,违规接受负责贵州商学院一期校园建设项目第三项目部负责人的宴请,席间还饮用了高档酒,并违规报销和超标准报销出差考察费用。最终,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行考察的其余15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从身边案例中深刻汲取警示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妥善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证权力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贵州商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在“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对全体干部提出工作要求。

贵州商学院纪委纵深推进四项监督正风肃纪,以“三会两书两公开”的形式同步推进以案促改。

“通过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有关案情,进一步严明纪律,组织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二期建设组工作人员等参加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同时紧盯关键人、关键环节做实派驻监督,在监督权力、防控风险上充分体现高校‘派’的权威和优势。”学院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贵州商学院为深化标本兼治,以整改落实为抓手,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完善反馈问题整改、健全防范制度。

学院财务处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出台《财务处会计稽核管理暂行办法》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制定和修订《报销业务处理流程》《贵州商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贵州商学院培训费管理办法》??《贵州商学院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制定出台《财务处电话咨询与监督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监督工作等系列制度。

学院建设工作组深刻吸取教训,为保证工作质量、防范重大风险,在设计变更、材料进场、施工工序及隐蔽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多项重点工作中采取共同签证、联合会签等手段杜绝“一言堂”,防止滥用职权。

“下步将持续用好用活案件成果,精准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受教育受警醒,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贵州商学院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贵州商学院纪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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