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提醒真及时,接下来我们将严格对照清单,认真查缺补漏,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日前,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在接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下发的监督提示单后,相关负责人当即作出表态。
今年以来,毕节市纳雍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整合室、组、乡镇力量,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轮齐动”,采取送达一份提示单、下发一份督办函、开展一场“回头看”、实施一次“双问责”的“四个一”工作方式,对工作开展滞后、项目推动缓慢、工作不严不实等行为精准监督,实现同级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在“四个一”监督方式基础上,纳雍县纪委监委还综合运用谈话了解、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建立廉政档案、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对同级部门的日常监督,紧盯遵规守矩、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
“运用‘四个一’方式开展同级监督,旨在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防止和纠正一把手当‘甩手掌柜’,进一步推动乡镇落实好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把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一体贯彻、一抓到底。”纳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纳雍县纪委监委共向县级领导发监督工作提示单8份,运用谈话提醒23人次,发监督工作提示单15份,下发督办函35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级监督实施办法,深化拓展“四个一”措施,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在全县‘一线贯通’,成为‘监督样本’。”
(毕节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