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黔西南州望谟县以“三强化、三突出”为抓手,不断探索村级巡察有效方式,以政治巡察实际成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截至目前,巡察151个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1674个,完成整改1665个,整改率99.5%;发现问题线索59件,立案24件24人,党纪政务处分22人。
强化政治引领,突出重点抓监督
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三个聚焦”,紧盯村级党组织职能职责,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细化清单,制定《望谟县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重点及方法》,明确6类巡察领域、18个巡察重点、67项具体内容,聚焦农村低保、医保、养老保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等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以权谋私、虚报冒领、侵占村集体“三资”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宗族势力充当村霸等突出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方法路径,突出实招抓质效
坚持依靠群众,统筹安排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穿插使用常规、专项和“回头看”,因村施策、因村而巡。对经济体量较大、矛盾较多的,采取“直接巡村”对42个深度贫困村进行常规巡察、对40个重点村开展“1+5”专项治理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对问题反映较少、情况较好的,采取“巡乡带村”对69个村进行常规巡察。统筹各方力量,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协调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喇叭广播”、双语宣传、粘贴公告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面,通过入户走访、跟踪追访,召开“院坝会”持续深入群众,接地气聚人气,排民忧解民难,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强化标本兼治,突出问题抓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放,坚持“双反馈、双台账、双整改”机制,问题向乡村两级党组织反馈,建立乡村整改“双台账”,明确村级问题整改由乡镇党委督导,村级党组织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由乡镇党委负责整改。通过督战、约谈压乡村“一把手”主体责任、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和乡村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个责任”,防止责任“下甩”、监督“缺位”和抓业务工作与抓整改工作“两张皮”。根据整改不同阶段和特点,建立“三张清单”,整改初期下发“提示单”确保整改规范,中期下发“催办单”确保整改任务完成,后期下发“预警单”确保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中共黔西南州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