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打造维权“快车道”提升办案质效

2020年09月09日15:04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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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简称南明区仲裁院)就南明辖区某企业和劳动者赵某、胡某因劳动报酬等纠纷一案,派出“流动仲裁庭”到企业住所地对案件进行审理,经过区仲裁院流动仲裁庭成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和解,并且该企业在拿到南明区仲裁院出具的调解书后,立马向劳动者支付了一半的调解金额。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为鼓励和解,强化调解,最大限度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南明区仲裁院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推动以法治手段长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聚焦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特点及新趋势,确保疫情防控和争议调处两不误,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员工劳动权益双维护,积极探索“讨薪”“护薪”方式方法,将工作做稳、做实。

强化统筹,高效化解仲裁案件

由于疫情原因,劳动争议案件激增,特别是农民工集体工资支付争议也在增多,对此,南明区仲裁院多措并举,高效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将全体8名正式人员再次优化调配,在原4名专职仲裁员基础上,增加到5名仲裁员;财务工作整合后,在原有1名专职调解员基础上,再增加1名兼职调解员(财务人员)。同时加大专、兼职仲裁员的案件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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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快速对案件进行分流,南明区采取立案窗口由院长代班、骨干仲裁员轮岗制,引导当事人快速办理劳动仲裁立案,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裁”。

今年1—8月,南明区仲裁院共处理案件774件,相比去年同期增加299件,同比增长62.95%。目前已结案658件,相比去年同期增加292件,同比增79.78%。

攻坚破难,重点处理农民工纠纷

群众利益无小事,南明区仲裁院切实体谅农民工困难,开通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受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对包括工资诉求在内的多诉求案件,可引导农民工将工资争议及其他争议分案申请,对工资争议优先处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帮助解决群众迫在眉睫的难题。

同时,重点围绕焦点进行审理,简化裁决文书,及时裁决。对10人以上、涉案金额较大的农民工工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打通了真情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特殊时期“案结事了人和”,成为了南明区仲裁院目前工作的重点。截止目前,共受理农民工集体工资争议60余件,共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

汇聚合力,降低劳动维权成本

目前,由于辖区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种类繁多、情况复杂、体量巨大,南明区仲裁院在办公人员有限的情况下,积极拓展思路,不断加强与劳动监察联动,相互协同、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交叉案件和事项,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处理,提高案件处置效率,降低劳动保障维权成本。

今年6月,该院与劳动监察部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岗,无论监察还是仲裁,立案庭维权岗工作人员积极对农民工进行引导,结合实际情况,为当事人分析可供选择的维权渠道和救济途径。如诉求明确、争议不大或证据材料充分的,由监察进行处理;对争议过大、金额不明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由仲裁第一时间进行立案;对有工资欠条或由劳动监察处理后持有工资欠条的,引导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自成立农民工维权岗以来,共联合监察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12件。

精准施策,积极应对疫后纠纷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劳动者维权需求加速“释放”,劳动者“抱团”维权现象增多,南明区仲裁院及时调整工作方式,稳慎处理疫情期间劳动争议,防止因劳动关系变动引发次生风险,积极做好应对准备。

一方面认真学习和研究疫情期间相关政策,保证准确理解和适用,并进一步研究同类案件,持续梳理法律政策适用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形成类案指导口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另一方面重点处理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案件,尽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采取简化审批环节、一次性告知、电子送达等措施,缩短案件周期,对于简单小额案件适用终局裁决,提升仲裁终结率等措施,及时化解案件存量。多措并举,打造维权“快车道”,提升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办案质效 。(文/石传珏 图/南明区仲裁院)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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