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60萬不還!執行干警做了這件事,“老賴”2小時內還清欠款

2020年09月24日15:44  來源:多彩貴州網
 

多彩貴州網訊(記者 程曦)“我是南明區法院執行局法官,對你涉及的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今天將前往你的住所進行財產搜查。”9月23日下午14時,貴陽南明區法院執行局出動多名干警,對居住在貴陽市烏當區保利溫泉的一老賴進行了突擊執行,迫於法院強制執行的威力,該老賴不到2小時便歸還欠款。

2016年8月2日,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借款10萬元,約定月利率為2%,當日原告轉款10萬元給被告。2016年9月21日,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30萬元,約定月利率2%,當日原告轉款30萬元給被告,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條。

2018年1月7日,被告向原告出具《還款承諾書》確認其原告信款40萬並承諾2018年5月30日前還清本息。被告承諾的還款期限屆滿后,被告未按約定還款,原告遂訴至法院。

經南明區主持調解,2020年4月20日,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被告王某於2020年7月款本金40萬元,並支付利息20萬,並負責支付訴訟費。

然后,約定的時間到期后,被告王某還是沒有按照約定還款。

2020年8月,原告到南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8月27日,南明區法院同意了強制執行案件的立案。

之后,南明區法院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高消費令及財產申報表,王某依舊未按規定向南明區法院申報財產。

9月23日,貴州省法院啟動“黔山雷暴之‘六穩’‘六保’專項執行行動”伊始,南明區法院執行局迅速行動,奔赴執行現場,准備對被執行人王某住所進行搜查,並對王某實施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我還錢,我馬上去籌錢。”迫於南明區法院強制執行的壓力,被執行人王某主動籌款,共籌集58萬元,於23日下午分3筆歸還欠款。

“鑒於案件情況和被執行人表示悔過的態度,我們決定不執行拘留。23日下午王某支付欠款58萬元,加上前期法院凍結王某名下資產3萬元,除去應還李某60萬元款項外,剩余款項剛好夠支付訴訟費和案件執行費,該案件執行完畢。”南明區法院執行局員額法官沈帥告訴記者。

(責編:吳鋒(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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