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文完善類案檢索制度

明確參照案例 統一法律適用

2020年07月29日08:1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7月28日電 (記者徐雋)為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類案檢索制度,進一步統一法律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意見》於2020年7月31日起試行。

《意見》共計十四條,對類案檢索的適用范圍、檢索主體及平台、檢索范圍和方法、類案識別和比對、檢索報告或說明、結果運用、法官回應、法律分歧解決、審判案例數據庫建設等予以明確。《意見》明確了應當進行類案檢索的四種情形:一是擬提交專業(主審)法官會議或者審判委員會討論的﹔二是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三是院長、庭長根據審判監督管理權限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四是其他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

《意見》指出,類案檢索的范圍一般包括: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最高法發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參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上一級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除指導性案例以外,優先檢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經在前一順位中檢索到類案的,可以不再進行檢索。《意見》要求,檢索到的類案為指導性案例的,人民法院應當參照作出裁判﹔檢索到其他類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作出裁判的參考。如果檢索到的類案存在法律適用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立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的實施辦法》等規定,通過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予以解決。

(責編:陳晶晶、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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