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新任務,推動鄉村發展沿著法治軌道前進,貴陽市委市政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律師這支法律專業隊伍深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構建自治、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努力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能力和水平,讓人民群眾充分享受到法治建設帶來的社會紅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立完善“八個機制”,夯實基礎形成合力
督促機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對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工作不力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督促問責,確保工作落地不打折扣。
統籌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對口支援,到法律資源匱乏地區擔任村(居)法律顧問,優化法律服務資源配置,有效解決法律服務資源分布極不均衡的問題。
工作運行機制。統一制定村(居)法律顧問選派、培訓、公示公告、檢查評價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促使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高效運轉。
經費保障機制。通過建立公益法律服務補償機制,給予村(居)法律顧問一定經費補助,並將其作為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
輿論宣傳機制。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大力宣傳,提高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的知曉率和影響力。
選任培訓機制。遴選具有公益心和奉獻精神的法律專業人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通過選任培訓,確保村(居)法律顧問政治合格、業務達標。
考核評價機制。傾聽群眾聲音,對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並將此作為兌現村(居)法律顧問經費補貼的重要依據。
懲戒、退出機制。對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律師予以懲戒,對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效果差的村(居)法律顧問進行撤換,確保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的高質量、高水平。
充分發揮“五員功能”,夯實基礎精准定位
村(居)法律顧問定期深入村(居)開展工作,及時為群眾日常生產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解答,擔當村(居)民的“法律咨詢員”。
實地走村串戶,開展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法治宣傳,擔任村(居)民的“法治宣傳員”。
適時對村(居)兩委人員和具有一定法律“潛質”村(居)民進行培訓培養,成為村(居)民的“法治培訓員”。
積極參與糾紛調處工作,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促進村(居)鄰裡和諧,扮演村(居)民的“糾紛調解員”。
為涉及村(居)民重大切身利益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做好村(居)民的“法治護林員”。
全面實現“三個全覆蓋”,夯實基礎無死角
全覆蓋“六有”工作室。1543個村(居)實現“有場地、有人員、有標識、有日志、有台賬、有電話”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全覆蓋,使村(居)民能夠享受優質高效、普惠便捷的法律服務。
全覆蓋村(居)法律顧問。1543個村(居)全部配備法律顧問,包含了500余名律師和180余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全覆蓋縣、鄉、村微信工作群。建立縣、鄉、村不同層級的公共法律服務微信工作群,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讓群眾足不出戶即可進行法律咨詢。
持續發力“強身健體”,以期取得更大成效
貴陽市通過有效開展村(居)法律顧問工作,不斷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識,增強村(居)民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打造村(居)民自覺守法、學法、用法、護法的良好氛圍,從而助力全市法治鄉村建設。(貴州省司法廳)
貴州頻道微信公眾號
貴州頻道手機版
貴州頻道新浪微博
貴州頻道頭條號黔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