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建設法治鄉村 助力鄉村振興

2020年07月18日16:25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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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貴州省法治鄉村建設現場推進會在桐梓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全省法治鄉村建設工作,為全省鄉村振興夯實法治基礎、保駕護航。

會議指出,貴州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一直把法治鄉村建設作為法治貴州和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實。去年6月全國法治鄉村建設工作會議召開后,貴州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積極探索基層依法治理新路子,圍繞農村法治宣傳、建章立制、依法治村等方面的現狀、主要做法、取得實效開展深度調研,形成了《深化法治鄉村建設為鄉村振興保駕護航——貴州省盤州市岩博村等5個村(社區)經濟社會發展嬗變的經驗啟示》調研報告。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深入開展“法律進農村”“服務大局普法行”等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推進村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實現異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全覆蓋。其中,在全省1000-100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點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227個。繼續加大農村貧困地區法治扶貧力度,深入實施法律援助精准扶貧項目,推動鄉村法治化水平穩步提升。全省各地積極探索、努力創建適合本地的依法治村新模式,各種好經驗如雨后春筍般涌現。積極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2019年命名了146個第五批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組織對我省國家級和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開展復核抽查。目前,全省共有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85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807個。

會議強調,建設法治鄉村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把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有機結合起來,在全面統籌規劃基礎上,既注重整體推進,又聚焦重點任務,實現重點突破、促進整體提升。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為法治鄉村建設提供有力保障。強化組織保障是加強黨對法治鄉村建設領導的必然要求和具體體現。省委依法治省辦要把法治鄉村建設作為法治貴州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加強對全省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地要將法治鄉村建設納入全面依法治市(州)、依法治縣(市、區)總體工作規劃,重點推進。各地黨委依法治市(州)辦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法治鄉村建設,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鄉村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幫助解決法治鄉村建設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組織保障和經費支持。要充分發揮縣級司法局和鄉鎮司法所在法治鄉村建設中的關鍵作用,推動法治鄉村建設力量下沉。堅持一鄉鎮(街道)一所的設置原則,進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組織機構,充實司法所力量。要依法建立和完善基層黨組織各項制度,推進民主選舉法治化、民主決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規范化、民主監督制度化,促進基層組織規范運行。

二是要強化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抓好任務落地落實。貴州省委依法治省委員會率先在全國出台了《貴州省法治鄉村建設實施意見》,緊緊圍繞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要求,緊密結合貴州省鄉村工作實際,從完善涉農領域立法到深入推進法治扶貧工作開展,全面梳理出了十大方面的建設任務,明確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鄉村目標,為貴州省法治鄉村建設提供了一個科學性、可操作性的行動指南。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或任務分工方案,採取有力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工作力量,全力抓好《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著力完善涉農立法,規范基層涉農執法,加強鄉村普法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加強民法典宣傳,將民法典的普法宣傳與早婚早育、和美家庭創建、命案防控等工作結合起來,著力打造一支專業化的龐大普法隊伍,深入推進鄉村依法治理,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健全鄉村矛盾糾紛化解與平安貴州建設機制,深化法治鄉村示范創建活動,加強“數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設,加大法治扶貧工作力度,不斷推動法治鄉村建設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確保到2022 年,經過兩年奮斗,努力實現“兩完善三提高”,即涉農法律制度更加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更加完善,農村執法質量明顯提高,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自覺性明顯提高,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鄉村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為主抓手,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要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為載體,嚴格對照建設指導標准,加大典型示范創建力度,引領帶動法治鄉村建設。要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三治融合”理念貫穿民主法治示范創建活動全過程,推動形成以自治“共建共享”,以法治“定分止爭”,以德治“春風化雨”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引導村民依法制訂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自治規章制度,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引領鄉村治理,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規范鄉村干部群眾的行為,教育引導干部群眾養成自覺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守法用法的良好習慣。認真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考核命名和動態管理工作,爭取達到平均每個鄉鎮有1個國家級、3個省級、10個市(州)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要充分整合縣鄉村三級法治工作隊伍,科學合理配置法治工作人員,優化普法工作人員隊伍結構,在鄉鎮駐村干部、村支“兩委”成員、復員退伍軍人、科技能手、致富帶頭人、鄉鎮企業家、鄉賢能人、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等人員中培育一批精干的“法治帶頭人”和“法律明白人”,確保每個村有1名以上的“法治帶頭人”、1名以上的“法律明白人”,每年度集中組織培訓不少於1次。要依托農村公園廣場、長廊、文化館、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打造一批有規模、有特色、有影響力的法治文化陣地,確保每個村要有1個以上免費開放的法治文化陣地,每個法治文化陣地有1個以上的法治文化產品。

四是要健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今年6月專門以兩辦名義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各地要加大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督促力度,深入細致地抓好《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切實解決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深入推進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著力打造成面向群眾服務的一線綜合服務平台,特別是要加快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推動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全覆蓋。建立健全基層法治隊伍考核激勵工作機制,激發工作活力,充分發揮隊伍作用。大力加強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不斷優化村級人民調解員隊伍結構。加快基層社區矯正中心建設,探索創新安置幫教方式方法。創新村法律顧問工作機制,鞏固“一村(居)”法律顧問100%全覆蓋成果。繼續加大對貧困鄉村法治扶貧力度,不斷夯實農村地區法治扶貧力量,深入實施法律援助精准扶貧項目,持續推動20家律所服務全省20個極貧鄉鎮,組織實施“1+1”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和“法治扶貧”貴州法律援助律師志願者行動,大力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會議強調,要凝心聚力、擔當盡責、隻爭朝夕,加快推進法治鄉村建設,為全面推進我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貴州省司法廳)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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