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桐梓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郭進收到了申請人張某發來的微信,表達了誠摯的感謝。
微信截圖
為何“感謝”?
原來,申請執行人張某、王某夫妻倆2018年2月通過中介公司購買了被執行人周某從案外人處以物抵債得來的房屋。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張某夫婦也向周某交付了30余萬元購房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周某卻不能將房屋交付給張某夫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張某夫婦遂將周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要求周某退還購房款30余萬元。該案經過桐梓縣人民法院判決,解除了《房屋買賣合同》,並判決周某返還張某夫婦購房款。然而,判決生效后,周某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張某夫婦遂向桐梓縣人民法院申請對周某強制執行。
執行款發放審批表
6月22日凌晨,桐梓縣木瓜鎮遭遇特大暴雨。大雨引發的洪澇災害給木瓜鎮造成較大經濟損失,也嚴重影響鎮上老百姓的生產生活。張某夫婦家的房屋也在此次洪澇災害中遭到嚴重損毀,經濟損失巨大。雖經奮力搶救挽回了部分損失,但災后重建面臨的資金問題也成了張某夫婦心中的難題。
張某夫婦受災房屋
執行法官看在眼裡,急在心裡,為張某夫婦申請強制執行周某一案積極奔走。在採取了一系列執行措施並准備拍賣房產后,被執行人周某終於一次性全部履行了退款義務。至此,張某夫婦30余萬元的購房款全部執行到位。
收到執行案款,張某夫婦終於鬆了一口氣,並向執行法官發來了本文開頭的致謝微信。(文/圖 白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