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雨)6月15日,貴州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學費(保教費)收費規定、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嚴肅處理亂收費行為,全面落實學生資助政策,其中,普通高校等按學年收取住宿費的,應根據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收。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學校要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有序組織開學復課,嚴格落實各項教育收費政策。各類幼兒園保育教育費、伙食費自幼兒入園時計,按月收取,不得超額、提前收取相關費用。其他各學段學校嚴格按相關文件要求,不得跨學期或學年預收學費,在疫情期間按教學計劃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含網絡在線教學)的,按規定的學費標准收取學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監督所屬學校完成教學任務。
省教育廳還要求,要全面落實學生資助政策。各地各學校要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按規定通過“獎、勤、減、免、補”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