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貴州平塘縣一中年大叔,在兩年內因酒駕被交警查處仍未吸取教訓。這回,他第三次醉駕被查,6月16日,當地法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判處該男子拘役四個月並出罰款4000元。
2019年11月14日,平塘縣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平塘城區開展酒駕整治行動。一輛號牌為貴 JXR***的二輪摩托車經過時,駕駛人看到執勤民警正在檢查,便試圖調頭逃跑,被執勤民警發現並攔停檢查。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石某周酒精含量為22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民警在對其駕駛証進行核查時發現,石某周分別於2018年5月、2019年8月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平塘公安交管局處罰過,這次是第三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且涉嫌醉酒(危險)駕駛。 (齊丹丹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張仁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