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夏民 通訊員 張忠應)近日,畢節市印發《激勵大學生參軍入伍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激勵優秀大學生,尤其是大學畢業生參軍報國,為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提升干部隊伍素質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實施辦法》規定,每年針對有參軍意願且符合征兵條件,自願到鄉鎮基層空編事業單位工作的大學畢業生,組織專項招聘,考試考核合格錄取選崗后先入伍。退役后,經征集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不影響聘用的再由同級人社部門直接辦理聘用手續。
對於退伍后的安置問題,《實施辦法》規定,各縣(區)結合實際,在啟動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時,每年至少一次拿出不低於總招聘人數10%的名額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畢業生(含退役后復學取得畢業証)士兵。市、縣(區)兩級所屬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政府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每年在新招聘職工時,拿出不少於招聘計劃總數4%的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畢業生(含退役后復學取得畢業証)士兵。
為鼓勵在職大學畢業生參軍入伍,畢節還對有參軍意願且符合征兵條件的在職大學畢業生,自願從畢節市各縣(區)報名應征入伍且至少完成1個正常服役周期,退役后直接回原單位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