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馮國剛 通訊員 黃明旭
調查人員調閱涂井鄉退耕還林有關財務賬冊
近日,重慶市忠縣紀委監委的一則通報,在當地引起關注。
通報指出,該縣涂井鄉農業服務中心職工陳某華,在發放退耕還林補助金中漠視群眾利益,不擔當不作為,導致全鄉共計319萬元的補助資金未能及時發放到戶,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補助金擱淺三年
陳某華負責退耕還林工作開始於2015年。當年8月,陳某華由忠縣金聲鄉社會保障服務所調到涂井鄉農業服務中心,退耕還林是他在新工作崗位上的主要工作之一。
根據退耕還林補助政策,涂井鄉退耕還林面積經忠縣林業局驗收合格后,鄉農業服務中心需及時組織村社干部,將面積核算至各退耕還林戶,經簽字、公示等程序后,及時足額發放補助資金。
按時將退耕還林補助金發放到農戶手中,是陳某華職責所在,但是陳某華在多次參加縣退耕還林工作會議且明知補助資金已劃撥至鄉財政賬上的情況下,一直未開展面積核算和補助金發放工作。涂井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李某春、時任分管副鄉長彭某平也疏於管理未跟蹤督促落實。
就這樣,全鄉退耕還林補助金在發放的“最后一公裡”上“擱淺”了三年多。
一封網上舉報信打破僵局
退耕還林補助金本來是群眾應得的,等來等去看不到錢,群眾自然有意見,要向有關部門反映。一位群眾通過網上舉報,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了此事。
2019年7月,忠縣紀委監委對陳某華進行立案調查。
調查人員在查閱涂井鄉財務資料時發現,沒有及時發放到位的退耕還林補助金主要涉及兩個年份,分別是2016年和2017年。
原來,忠縣林業局2016年劃撥給涂井鄉退耕還林補助金79.9萬元,2017年劃撥239.1萬元,應該發給農戶的補助金共計319萬元,涉及涂井鄉6個村的3468戶村民,退耕還林土地1.4萬畝。
“兩筆資金都是你經手申請下來的,可資金到賬后為什麼不及時發放給農戶?”調查人員問陳某華。
“主要是這項工作比較復雜且任務量大。全鄉6個村1.4萬畝退耕還土林地都要重新核實面積。部分村民因建設佔地、人為復墾等原因,對驗收合格面積減少有意見。我怕觸及矛盾,沒有去做深入細致的群眾工作,加之看到領導也很少過問這件事,就沒把補助資金發放當回事,一直拖著。”陳某華說出了實情。
補助資金躺在賬上三年的背后,是三名責任人層層甩手、層層失守。2016年,縣林業局驗收合格面積下來后,陳某華曾向李某春、彭某平匯報涂井鄉退耕還林面積確認工作,然而兩人對陳某華的匯報根本沒放在心上,沒有把這當回事兒自然也就從未督促落實。
最終,陳某華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李某春受到誡勉處理,彭某平被全縣通報批評。
整改近三年以來各項惠民補助資金
“說到底還是自己群眾觀念淡漠,責任心不強。認為自己既沒有弄虛作假,也沒貪污腐敗,不會怎麼樣,然而紙包不住火。我願意為自己的過失負責,願意接受處理。”陳某華在懺悔書中反省。
陳某華的案件查處后,忠縣針對民生資金發放中存在的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和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在全縣深入開展專項集中整治。重點對部分單位隻發文件不跟蹤問效、部分領導重安排輕落實等問題,約談民政、林業、扶貧、農業、建設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近3年以來的各項惠民補助資金進行深入摸底,建立資金兌付台賬,存在問題的督促限期整改。
忠縣紀委監委還會同財政部門建立完善《惠農惠民財政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對資金發放、管理、監督等環節進行細化規范。發揮派出監察室、鄉鎮紀委、村居監察監督員作用,利用“貼身”監督優勢對部分基層干部思想懈怠、做事馬虎等問題常提醒、早教育,促進作風持續轉變。
“群眾利益無小事,陳某華等人的問題折射出部分干部為民服務不實在、不上心、不盡力。不能‘一處了之’,關鍵是要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開展回頭看,從根本上解決惠農惠民資金發放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忠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
當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到涂井鄉青坪村開展“回頭看”檢查時,一位村民說:“我的補助款已經領到了,鄉農業服務中心對退耕還林面積挨家挨戶進行測量核算,他們還當面向我們道了歉。”截至目前,上述退耕還林補助金都已發放到村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