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1.《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黔府辦函〔2020〕7號)
2.《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失業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0〕46號)
3.《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於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96號)
二、返還政策
1.對在疫情期間承諾不裁員少裁員的符合穩崗返還條件參保的中小企業,返還標准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提高到不超過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參保的中小企業,返還標准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准確定。
2.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准由不高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三、中小企業穩崗返還辦理流程
(一)辦理對象
貴安新區參加失業保險的中小企業。
(二)申請穩崗返還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貴安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2.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
4.符合中小企業標准和范圍(參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5.對疫情期間承諾不裁員、少裁員的。
(三)申報所需材料
1.《貴安新區企業申領穩崗返還申報表》一式3份;(附件1)
2.提交規范的穩崗返還報告;
3.企業申請年度上一年1月份和12月份兩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收據及清冊;
4.提供減少人員原因的依據(退休、死亡不再提供依據)。
5.工商營業執照1份;
6.第一次申報穩崗返還的企業,請在審批表右下方標注“首次”。
7.《承諾書》(附件2)
8.《企業不裁員少裁員承諾書》(附件3)。
(四)辦理方式
疫情期間,為減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網上辦、不見面”服務的有關要求,可將申報資料簽字蓋章后,通過快遞郵寄至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郵寄地址:貴安新區花溪大學城數字經濟產業園9號樓5樓503辦公室,聯系人:李忠方,聯系電話:19985406505,郵箱:1602856692@qq.com)。
如特殊情況可預約辦理,申領企業可通過咨詢電話提前預約,按預約時間地點辦理。
(五)辦理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注意事項
① 符合多個穩崗返還標准的隻能享受一項且在一個年度內隻可申領一次穩崗返還。
② 由於省級部門還未出台“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參保企業的界定標准及流程,疫情防控期間可先按一般企業申請穩崗返還,待界定標准出台后,符合“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可到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進行申報補差。
聯系單位:社會事務管理局 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聯 系 人:李忠方 楊家嶺
聯系電話:19985406505 88121449
來源:貴安新區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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