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办实事】

让爱回归,南明区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履行监护令”!

2021年06月03日16:33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为有效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相关规定,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庭保护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6月1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履行监护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图片活动现场。

据悉,今年以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对今年的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多存在家庭监护缺失或者缺位的情况。为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该院向12名未成年人家长发出了督促履行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反思自身存在教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从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承担起应有责任。

在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的同时,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该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参观该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展示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让未成年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提醒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为切实帮助未成年人监护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进一步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团区委共同建立亲职教育工作机制,组织到场的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在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亲职教育中心开展亲职教育活动,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家庭教育的规定,对家庭教育及未成年人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予以指导、帮助解决。

据悉,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文/图 刘玉、金方椿)

 

(责编:李永馨(实习)、陈康清)

移动端新媒体

  • 贵州频道微信公众号贵州频道微信公众号
  • 贵州频道手机版贵州频道手机版
  • 贵州频道新浪微博贵州频道新浪微博
  • 贵州频道头条号黔沿贵州频道头条号黔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