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5日,麻江县杏山镇良田村颜某(女,生于1984年6月,时年18虚岁)突然失踪,家属历尽艰辛,历时17年四处寻找,却都是无果而终。
2019年3月29日,颜某的父母亲来到麻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寻求帮助,介绍了女儿走失的相关情况,并说明了女儿患有脑膜炎后遗症,存在一定程度的智力障碍。技术民警吴征春对二人的血样进行采集后,送检至黔东南州公安局刑侦支队DNA实验室检验并录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应用系统》进行比对。于2021年1月27日发现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的妇女“余章兰”基本一致。获取检验结果之后,麻江警方及时与隆安警方取得联系,隆安警方再次对“余章兰”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发现广西的“余章兰”与贵州的颜某姓名不相符、户籍年龄不相符(广西户籍是1968年),年龄悬殊很大,“余章兰”表达能力和生理智力均低于正常人,说不清楚走失的经过、不知道亲人姓名、也不知道家在何方,请求再次复检。为进一步确认比中结果,通过积极协调,广西隆安警方于2021年4月23日将“余章兰”血样邮寄至黔东南州公安局DNA实验室,与此同时,麻江县公安局第二次采集颜某父母亲的血样,报送黔东南州公安局DNA实验室进行复核检验,经再次检验确认:广西的“余章兰”就是麻江走失的颜某。
确认身份后,为帮助颜家亲人团聚,黔东南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安排DNA技术室主任陈飞同志牵头协调工作,麻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欧光洪同志亲自安排本局民警配合州公安局行动,于2021年5月25日带领颜家亲属赶赴广西,在隆安县公安局的精心安排下,当日上午10点,颜家父母终于见到了失散18年的女儿。黔东南警方根据颜某及其家属的意愿,于5月26日下午成功将其带回了家乡。在“团圆行动”开始以来,这是黔东南首个通过DNA鉴定并认亲成功的案例。目前,针对颜某18年前走失的原因,公安机关还在深入调查当中。
黔东南公安、麻江公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主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让爱回家,帮助受害人一家的实现了盼望多年的团圆梦!(文/ 张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