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税务局:机动车发票新规落地服务升级

2021年05月24日11:47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今年5月1日试行,为了让相关企业尽快了解最新政策,掌握便利化的开票服务,观山湖区税务局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进多家汽车销售服务4S点,将政策送上门。

5月19日,贵州省、市、区三级税务机关联合走访观山湖区通源汽车,为园区内的诸家企业宣传辅导《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省局方仕贤调研员表示,《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实施,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机动车实施严格的“一车一票”管控,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杜绝一车多票虚开行为的发生,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开具,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通源汽车财务负责人许欣女士担心因为新政策要求“一车一票”,而汽车单价金额较大,发票额度和数量成了问题。

“为最大限度为企业服务,税务机关在发票领用方面实施动态管理。主管税务机关结合销售方生产经营情况和取得机动车的相关凭据判断其经营规模,动态调整机动车发票领用数量,满足企业经营中对发票的需求。”税务人员的回答让许欣女士吃了定心丸。

“企业在销售机动车时,能够读取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购进机动车的车辆电子信息并开具发票,可以提升机动车发票开具的便捷性和准确性。”观山湖区税务局税政股的李书芳向许女士介绍新政的便捷性。

许欣女士说:“现在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能立刻获取购进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只需要进行信息核对就行了,而且今后无需再拆分开具发票,有效减少了员工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比以往真是太便捷了。”并对税务机关能够走进企业,对税收政策及时宣传解读,倾听企业心声、了解企业需求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下一步,观山湖区税务局将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用多形式的宣传方式让更多纳税人和企业尽晓《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持续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添加动力。(李书芳、周聪)

(责编:唐杰(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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