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核实,反映陈某某、舒某在《送达回证》中弄虚作假,伪造反映人签名捺印的相关问题不属实,现为其澄清正名……”近日,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在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名同志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困扰我这么久的事情终于澄清了!今后我将大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陈某某在澄清正名通报会上当即表态。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今年以来,铜仁市纪委监委及时为13名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铜仁市纪委监委印发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和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奖励实名举报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对已办结且不属实的实名检举控告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对照适合开展澄清正名的情形,认真对比、分析、甄别,符合诬告陷害行为特征的案件,按程序报批,依托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与组织、审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组织和责任人责任。
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甄别,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情形,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撑腰”,让他们消除顾虑、轻装上阵。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强化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使恶意举报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下步,将继续完善查处诬告、容错纠错等制度,不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让干净的人有更多干事的机会,让干事的人有更干净的环境。”铜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铜仁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