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加强耕地保护工作,4月20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召开首次耕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更好实现耕地保护。
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将每月向检察院提供土地执法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卫片执法信息等自然资源保护信息。对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的涉土案件,自然资源局可以邀请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对行政执法难以充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和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公职人员违法占用耕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同时,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向检察院移送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后,检察院依法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从受理、审查到执行,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提高执行力,通过行政检察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
瓮安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为检察院办案提供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出具专家意见或单位专业性意见,如耕地破坏程度的认定、土地类别的认定、土地整改是否达标的认定等。
此外,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卢泰铭 陈启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