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法院:倾力执行解民忧 司法为民获赞誉

2021年04月25日11:18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感谢法院干警为民执法,秉公执法……做到案结事了!”近日,南明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感谢信,退休职工梁某某对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地攻坚执行表达由衷感谢。

据悉,梁某某是一名退休职工,2015年,其与贵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贸易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自己的积蓄借予贸易公司,贵州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担保公司)为贸易公司做担保。由于贸易公司和担保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梁某某诉至南明区人民法院,请求二被告归还借款并支付违约金。南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贸易公司支付梁某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及违约金,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判决生效后,因二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梁某某向南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未查到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未查到二被执行人的房屋登记信息。执行干警到公司查看,发现二被执行人均已离开注册的经营地址,遂又通过电话通知二被执行人到庭,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不配合执行。为此,南明区人民法院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二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

眼看自己大半生的积蓄要不回来,梁某某非常着急和焦虑。执行干警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想方设法寻找二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信息,执行干警顺藤摸瓜,深入调查,终于查到被执行人在异地有三套房屋,遂依法进行查封。由于本次查封系轮候查封,执行干警及时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至首封法院,并随时向首封法院了解查封房屋的处置情况。近期,首封法院将拍卖房屋所得款付至南明区人民法院,南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执行案款发还梁某某,至此,梁某某的纸上权益终于变成了真金白银,半生积蓄终于落袋。

当事人的感谢既是对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和期盼。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大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作风,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通过丰富执行手段,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得到兑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马贤荣、金方椿)

(责编:唐杰(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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