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禁止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2021年04月13日08:37  来源:贵阳晚报
 

核心提示

为规范贵阳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更加安全、便捷、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对2018年发布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新版《守则》将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2018年版的《守则》相比,新版《守则》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变化一

乘车时限

延长为210分钟

随着贵阳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的增加,结合贵阳轨道交通运营实际及线网扩大后的乘客需求,新版《守则》现将2018年版《守则》第二章第六条“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120分钟,超过120分钟的,补收全线网最高票价的票款”修改为“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210分钟,超过210分钟的,补收全线网最高票价的票款”。

变化二

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

外放声音

根据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乘客不得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为此,新版《守则》将2018年版《守则》第十三章第十二条(十)“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等干扰他人”修改为“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变化三

一名成年乘客可携带

两名免费乘车儿童

随着国家“二孩政策”全面放开,新版《守则》现将2018年版《守则》第二章第八条“1名成年乘客可携带一名身高1.3米(不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超过一名的,按照超过人数购票”修改为“一名成年乘客可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免费乘车”。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王芳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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