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防患未然“治未病”

2021年03月04日14:43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据黔南日报消息:“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1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帮助党员干部291人,占93.6%……”这是瓮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量纪执法的有力证明。

近年来,瓮安县纪委县监委始终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把履行政治机关职责、爱护干部政治生命有机结合起来,多举措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患未然治未病。

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线索是关键。该县纪委县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情况列入日常监督、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的重要范畴。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主动出击,当好“哨兵”和“探头”。聚焦被监督单位工作特点、职能职责、业务流程和廉政风险点,紧盯“关键少数”,擦亮监督“探头”,强化精准监督,围绕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在巡察整改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以严实监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县纪委县监委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有效举措,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平台,在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等关键时间节点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向全县党员干部推送廉政提醒信息,适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底线、不碰红线。

该县纪委县监委还严把干部进口关,建立“凡提必考”机制,将任前“谈廉”“考廉”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必经程序和拟任领导干部履职的“必修课”, 在任前进行廉政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廉洁从政的意识更加入脑入心,促使干部将清正廉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廉洁履职、勤政廉政。

“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瓮安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关键领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通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黔南日报 李春栋)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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